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 > 信息公開目錄 > 政策法規 > 政府文件
醴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2-31 作者:醴陵市人民政府 來源:醴陵市人民政府 字體[ 大 中 小 ]
- 索?引?號?:103/2021-07015
- 發文機關:
- 發布時間:2021-12-31
- 有?效?期?:
- 所屬主題:
- 公開對象:
- 發文類型:
- 公開部門:
- 狀???????態:
LLDR—2021—01010
醴政辦發〔2021〕13號
醴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駐醴有關單位: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醴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推進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規范行業經營服務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7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省、市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作用,按照適度發展巡游出租汽車基本思路,推進我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加強行業監管、提升服務水平,促進我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二、組織領導
成立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工作專班,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稅務局等為成員單位,負責改革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制定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解決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督促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任務全面落實。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改革工作具體實施。
三、責任分工
市發改局:負責調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投票確定新能源車車型的情況下,牽頭組織在城區設置適量新能源車充電樁配套設施。
市財政局:根據提前收回公司經營權的情況,按照節約資金原則及規定程序,負責落實未到期巡游出租汽車補助費用。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新能源車充電樁的規劃用地選址相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現有巡游出租汽車公司在交警部門辦理原巡游出租汽車車輛退出手續;組織經營者民主確定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車型;組織召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確權會議;依法依規依程序辦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許可、收回、終止業務;組織巡游出租汽車車輛接入第三方監管平臺;強化巡游出租汽車監督管理;加大對網約車、“黑車”等非法經營行為打擊力度,營造良好巡游出租汽車經營環境。
市城管局:負責加大對 “摩的”的聯合整治力度,嚴格規范摩托車停放。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巡游出租汽車計時計費系統設備的質量監督;打擊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亂收費、惡意抬價行為。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巡游出租汽車車輛過戶等相關工作;加大對 “摩的”的聯合整治力度,嚴格規范摩托車上路行駛。
市稅務局:負責向巡游出租汽車個體經營者發放出租經營通用機打發票。
四、改革措施
?。ㄒ唬┙洜I模式改革措施
借鑒株洲市和攸縣的改革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新一輪經營權實行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使用權、車輛所有權“兩權合一”模式,由“政府確權、個體經營”(即個體經營者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后,個人出資購買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并取得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接受政府部門統一管理和監控,自行承擔營運、安全生產等主體責任。
?。ǘ┈F有巡游出租汽車公司和車輛的退出措施
根據《醴陵市新一輪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許可實施方案》我市本輪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到期后由市交通運輸局無償收回,車輛退出營運市場,車身改色后車籍轉出。
?。ㄈ┙洜I權期限、數量、許可、收回和終止措施
1. 經營權期限。本輪經營權使用期限為5年(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經營權數量。共計投放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400個。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城市的擴容,政府部門將通過第三方進行運力調查,研究運力調查可行性報告,可在適當時機投放適量的巡游出租汽車運力。
3. 經營權許可。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準入條件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意愿者的申請,通過公開程序確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競得者(優先原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未到期的車主),發放經營權證明。根據《醴陵市巡游出租車汽車經營權確權程序和規則》,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競得者要與市交通運輸局簽署《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經營協議》。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申請者要按照1萬元/臺的標準,將巡游出租汽車安全優質文明服務履約保證金存入專項賬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實行第三方監管,終止經營后無違約情形的,足額返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競得者購買運營車輛后,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向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核查后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
4. 經營權收回和終止。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屬于社會公共資源,實行總量控制、依法許可、實名制管理,實行無償、有期限使用,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擅自轉讓和炒賣的,一經發現,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可依法收回經營權并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的經營者,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投入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不能按規定進行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且不能取得必要的相關證照的情況下,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可依法收回該車經營權。經營期內,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再從事營運活動的,由經營者提出申請,經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法收回該車經營權并終止經營協議。經營期滿,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收回經營權,經營者和經營車輛無條件退出巡游出租汽車營運市場。經營期內或經營期滿,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收回經營權的,經營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處置車輛。
?。ㄋ模┭灿纬鲎馄嚤O督管理措施
1. 監控平臺監管。行業主管部門設立巡游出租汽車監控平臺,將巡游出租汽車所有權人、駕駛員、車輛信息錄入監控平臺,對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車輛營運過程實行實時動態監控和管理,設立24小時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對違規事項及時按程序處理。監控平臺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巡游出租汽車的日常監管和有關油補等數據對接。行業主管部門設立監管后臺,對巡游出租汽車車輛、駕駛員經營行為以及監管平臺進行實時監控監管。監控平臺后期維護費和工作人員工資通過向經營者收取巡游出租汽車服務費、網絡費以及巡游出租汽車頂燈廣告費解決。
2. 駕駛員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個體經營駕駛員文明服務制度建設,引導駕駛員自覺接受教育培訓;建立駕駛員服務信譽、培訓教育、不良記錄名單等檔案信息;健全優勝劣汰、獎優罰劣機制,不斷提高巡游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素質并按照《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見附件1),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計分制考核。
3. 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管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投票率最高的車型為下一輪巡游出租汽車統一車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投入符合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的營運車輛,鼓勵和推廣使用新能源車。巡游出租汽車車輛必須統一安裝符合技術要求的車載智能監管終端機具,包含智能關停發動機系統,確保與通過招投標確定的監控平臺對接,并實行智能管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按期足額繳納網絡服務費。車輛經營者要確保巡游出租汽車車載設備、監控設備正常工作,若車載設備、監控設備產生故障或損壞,須及時維修或更換設備,直至能夠正常使用方能繼續營運服務。營運巡游出租汽車必須統一安裝頂燈和顯示運營狀態的標志標識、噴涂符合要求的車身顏色;按照規定在車輛的醒目位置擺放服務監督卡,標明運價標準、乘客須知、經營者名稱和服務監督電話;按年購買足額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及巡游出租汽車承運人責任險;按規定辦理行駛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通過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合格,經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對車輛逐一查驗核實,達到要求后,方可配發《道路運輸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見附件2),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計分制考核。
4. 服務標準。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巡游出租汽車統一服務流程,統一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著裝。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強化服務理念,提升服務水平。在乘客上車、到達目的地、車費結算及旅客下車等一系列環節使用標準的服務用語,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制定統一的監督獎勵標準,接受旅客對違規經營行為的意見與投訴,若旅客投訴屬實,對相關駕駛員實行停崗、罰款、退出營運等相應處罰。
5. 安全管理。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定期召開駕駛員安全會議,傳達、學習有關文件和指示,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安全預防。建立各類事故、違章資料檔案,設置駕駛員安全臺帳,考核行車安全指標,發現未達標者一律辭退。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承擔承運人責任、營運風險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加強對其聘用的副班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和監督管理。
6. 收費標準。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按期向巡游出租汽車監管平臺繳納巡游出租汽車服務費、網絡費,共計150元/月/臺(其中車載流量費50元/月,平臺軟件授權費10元/月,專用網絡費10元/月,專用服務器費20元/月,平臺監控及運行維護費60元/月)。巡游出租汽車收費標準按照市發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7. 信息通報。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向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通報巡游出租汽車的違法、扣分信息。
附件:1.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
2.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
附件1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建立完善巡游出租汽車從業人員信用體系,提升巡游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18〕5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內,對駕駛員在巡游出租汽車服務中遵紀守法、安全生產,經營行為和運營服務等方面的綜合評價。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實施市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第二章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劃分
第四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分為A級、B級、C級和D級。
第五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內容包括:
?。ㄒ唬┳袷胤ㄒ帲鹤袷叵嚓P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
?。ǘ┌踩a:參加教育培訓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等情況;
?。ㄈ┙洜I行為:發生交通、經營違法行為等情況;
?。ㄋ模┻\營服務:文明優質服務、維護乘客權益、乘客投訴等情況。
第六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行基準分值為20分的計分制,另外加分分值為10分??己酥芷跒槊磕甑?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從業資格證件但在考核周期內未注冊在崗的,不參加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違反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別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種??壑?分為止。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加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第七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評定:
?。ㄒ唬┛己酥芷趦染C合得分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級為A級;
?。ǘ┛己酥芷趦染C合得分為11~19分的,考核等級為B級;
?。ㄈ┛己酥芷趦染C合得分為4~l0分的,考核等級為C級;
?。ㄋ模┛己酥芷趦染C合得分為0~3分的,考核等級為D級。
第八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拾金不昧等先進事跡的,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給予相應加分獎勵。
第三章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第九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周期屆滿30日內,持本人的從業資格證件到當地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簽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實施網上簽注。
第十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見附件1-1)計分,分數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告知駕駛員,根據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考核周期內綜合得分情況評定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并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一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一個考核周期屆滿,經簽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后,該考核周期內的扣分與加分予以清除,不轉入下一個考核周期。
第十二條 對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有異議的,可以向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申訴或舉報。調查屬實的,應對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予以更正。
第十三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檔案。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厩闆r,包括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服務單位、初領駕駛證日期、準駕車型、從業資格證號以及從業資格證件領取、注冊和變更記錄、培訓教育等情況;
?。ǘ┳袷胤ㄒ幥闆r,包括查處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違法行為等情況;
?。ㄈ┌踩a情況,包括交通責任事故的時間、地點、死傷人數、經濟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等情況;
?。ㄋ模┙洜I服務情況,包括乘客投訴、媒體曝光的服務質量事件等情況。
第十四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經營服務監管,充分利用智能監控平臺、投訴舉報電話、日常監督檢查等途徑收集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
第四章 獎懲措施
第十五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巡游出租汽車服務質量公共信息平臺,并通過本部門網站或其他方式及時公布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
第十六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巡游出租汽車服務監督卡、車載智能終端或電子監督卡等形式標示巡游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鼓勵社團組織對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A級的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進行表揚獎勵。
第十七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作為車輛經營權延續、終止和收回的重要依據,并按以下規定執行:
?。ㄒ唬┭灿纬鲎馄囻{駛員年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A級的,享有下一輪經營許可優先準入權。
?。ǘ┭灿纬鲎馄囻{駛員年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B級的,停運整改10天,經驗收合格后,視情況可考慮進行下一輪經營。
?。ㄈ┭灿纬鲎馄囻{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被評為C級的,停運整改1個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擇優評選部分入圍下一輪經營。
?。ㄋ模┭灿纬鲎馄囻{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被評為D級的,該車輛退出市場,收回車輛經營權,五年內不得在本市參與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約車經營。
第十八條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列入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
?。ㄒ唬┰诳己似趦确召|量信譽考核綜合得分為0分,且未按照規定參加培訓的;
?。ǘ┰诳己似诜召|量信譽考核等級為D級的;
?。ㄈ├塾嬀C合得分連續三年被計至3分及以下的;
?。ㄋ模o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未簽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的;
?。ㄎ澹┌l生其他嚴重違法行為或服務質量事故的。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數據庫,為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提供查詢服務。被列入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的,不得參與下一輪巡游出租汽車經營。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1: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
附件1-1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
分 值 | 評 分 標 準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停運整頓一個月經營權到期退出市場,不再享有下一輪經營資格 | 1.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主要或全部責任的。 |
2.駕駛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3.轉借、出租從業資格證的。 | |
4.將巡游出租汽車交給無從業資格證件的人員駕駛,并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5.私自改裝、調整計價器造成計費失準的。 | |
6.拒絕接受依法檢查,或采取故意堵塞交通等方式阻礙行政執法的。 | |
7.違反法律法規,參與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等停運事件的。 | |
8.毆打、威脅、恐嚇、騷擾乘客的。 | |
9.偽造、騙取、轉借巡游車專用設施、標志或者為前述行為提供條件的。 | |
10.本次考核過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級簽注后,發現有弄虛作假或者隱瞞誠信考核相關情況,且情節嚴重的。 | |
11.倒賣巡游出租汽車專用發票的。 | |
12.拾到乘客遺留物品拒不上交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停運整頓15天 | 1.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且負同等、主要或全部責任的。 |
2.擅自涂改、偽造、變造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件上相關記錄的。 | |
3.無正當理由拒載或接受預約服務而未前往載客的。 | |
4.營運途中無正當理由擅自中斷服務的。 | |
5.不積極配合處理乘客投訴或者糾紛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停運整頓7天 | 1.未經乘客同意,故意繞道的。 |
2.未經乘客同意,強行搭載其他乘客的。 | |
3.未按規定隨車攜帶有效消防器材的。 | |
4.計程計價設備、待租標志燈、衛星定位設備等車載運營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而繼續運營的。 | |
5.未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的。 | |
6.在營業站區未按規定停放車輛、候客、攬客的。 | |
7.將巡游出租汽車交給取得從業資格證、但未經注冊的人員駕駛,并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8.未按規定提供巡游出租汽車發票或提供的發票與本車不符的。 | |
9.未按規定從事城區巡游經營,長期定點定線經營行為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停運整頓3天 | 1.駕駛未按照規定安裝、設置、噴涂、張貼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標志標識(標志燈、規定標識、價格標簽和監督電話號碼等)的車輛,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2.未按規定接受乘客刷卡或通過其他非現金方式結算車費的。 | |
3.車容車貌不整潔的。 | |
4.未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不整的。 | |
5.營運過程中行為舉止不符合有關要求的。 | |
6.向車外拋物、吐痰或在車內抽煙的。 | |
7.使用服務忌語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警告) | 1.未按規定攜帶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件,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2.未按規定放置巡游出租汽車服務監督卡等標志,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3.未按乘客意愿使用音響和空調等設施設備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或10分 | 1.有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等先進事跡的。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 1.有重大拾金不昧行為的。 |
2.受主流媒體報道表揚的。 | |
3.有協助查處違法行為的。 | |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1分 | 1.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義務服務等社會公益活動的。 |
附件2
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建立完善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信用體系,提升巡游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4號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18〕5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是指對單臺巡游出租汽車在車輛經營權期限內安全運營、經營服務、社會責任以及車輛狀況等方面的綜合評價。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實施我市城區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第二章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劃分
第四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分為AAA、AA、A和B四個等級。
第五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內容包括:
?。ㄒ唬┳袷胤ㄒ帲航洜I者及聘請的駕駛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
?。ǘ┌踩a:發生交通責任事故等情況;
?。ㄈ┙洜I行為:經營者及聘請的駕駛員發生交通、經營違法行為等情況;
?。ㄋ模┻\營服務:文明優質服務、維護乘客權益、乘客投訴等情況。
第六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行基準分值為100分的計分制??己酥芷跒槊磕甑?月1日至12月31日。
違反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別為:3分、5分、10分、20分、50分五種。
經營者或聘請的駕駛員有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死扶傷、助人為樂、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等先進事跡且獲得主流新聞媒體和政府部門表揚的,可給予加分獎勵。
第七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評定:
?。ㄒ唬┛己酥芷趦?,綜合得分為9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級為AAA級;
?。ǘ┛己酥芷趦?,綜合得分為70~89分的,考核等級為AA級;
?。ㄈ┛己酥芷趦?,綜合得分為60~69分的,考核等級為A級;
?。ㄋ模┛己酥芷趦?,綜合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等級為B級;
第八條 巡游出租汽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直接認定為B級:
?。ㄒ唬┰谘灿纬鲎馄嚱洜I活動中,發生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交通事故且負同等以上責任;
?。ǘ┮蚪洜I者或駕駛員的原因,發生造成嚴重人身傷害、重大財產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的重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
?。ㄈ┙M織或引發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等群體性事件;
?。ㄋ模┚坪?、毒后、醉酒駕駛巡游出租汽車或以危險駕駛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第三章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第九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每年公布一次。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見附件2-1)計分,分數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車輛經營權持有人,并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條 對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有異議的,可以向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申訴或者舉報。調查屬實的,應對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予以更正。
第十一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檔案。巡游出租汽車單車服務質量信譽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厩闆r,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持有人名稱(姓名)、工商登記信息(身份信息)、聯系電話、注冊駕駛員相關信息和變更記錄、培訓教育等;
?。ǘ┳袷胤ㄒ幥闆r,包括查處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違法行為等;
?。ㄈ┌踩a情況,包括交通責任事故的時間、地點、死傷人數、經濟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等;
?。ㄋ模┙洜I服務情況,包括乘客投訴、媒體曝光的服務質量事件等。
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保存時間不得低于10年。
第十二條 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巡游出租汽車市場監管,充分利用智能監管平臺、投訴舉報電話、日常監督檢查和第三方評測等方式和途徑收集巡游出租汽車單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信息。
鼓勵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參與巡游出租汽車單車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第四章 獎懲措施
第十三條 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公共信息平臺,并通過本部門網站或其他方式及時公布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方便社會各界查詢。
第十四條 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巡游車車身或頂燈等部位標示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
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或鼓勵社團組織對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AAA級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或承包經營者進行表揚獎勵。
第十五條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作為車輛經營權延續、終止和收回的重要依據,并按以下規定執行:
?。ㄒ唬┭灿纬鲎馄嚹甓葐诬嚱洜I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A級以上的,準許其繼續經營。
?。ǘ┭灿纬鲎馄噯诬嚱洜I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被評為B級的,停運整改1個月,經驗收合格后準許其繼續經營。
?。ㄈ┭灿纬鲎馄噯诬嚱洜I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連續兩年被評為B級的,該車輛退出市場,收回車輛經營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1: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
附件2-1
巡游出租汽車單車經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巡游出租汽車所列情形之一的,扣50分 | 1.擅自轉讓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的。 |
2.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中,發生造成3人以上(含)死亡交通事故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 |
3.牽頭組織、煽動損害公共利益的停運事故及車輛違規上訪引發重大信訪事件的。 | |
4.酒后、毒后、醉酒駕駛巡游出租汽車或以危險駕駛方式危害公眾安全的。 | |
5.因經營者或駕駛員的原因,發生造成嚴重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重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的。 | |
巡游出租汽車所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0分 | 1.偽造、涂改、轉借巡游出租汽車營運證件、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含服務監督卡)的。 |
2.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中,發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交通事故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 |
3.巡游出租汽車更新時,未完善手續的車輛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4.無從業資格證件(含服務監督卡)的人員駕駛巡游出租汽車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 |
5.私自改裝、調整計價器造成計費失準的。 | |
6.拒絕接受執法人員依法檢查及處理,態度惡劣不服從管理的。 | |
7.參與損害公眾利益等停運事件及車輛違規上訪引發重大信訪事件發生的。 | |
8.故意破壞、屏蔽衛星定位及巡游出租汽車智能化管理系統的。 | |
9.擅自改裝車輛或相關設施設備的。 | |
10.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旅客集散地,處于停運狀態擇客變相拒載的。 | |
11.因服務質量低劣而被當地及以上媒體曝光并經查證屬實的。 | |
12.不按規定購買足額保險的。 | |
巡游出租汽車所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0分 | 1.對待乘客態度粗暴或言行不檢點的。 |
2.處于空車狀態的車輛以不正當理由拒載的。 | |
3.運營途中無正當理由故意繞道、擅自中斷服務或擅自拼客的。 | |
4.不積極配合處理乘客投訴,態度惡劣的。 | |
5.未按規定使用計價器,議價,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的。 | |
6.未按規定交納巡游出租汽車監管平臺服務費的。 | |
巡游出租汽車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 | 1.不接受預約服務而未前往載客的。 |
2.計價器、待租標志燈、衛星定位系統、智能化終端機具等車載運營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而繼續運營的。 | |
3.不出具當程車票的。 | |
4.在公示的營業站區未按規定停放車輛、候客、攬客及不服從現場管理、調度的。 | |
5.運營過程中接打電話及利用其它通訊工具聊天的。 | |
6.駕駛員未按規定攜帶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及車輛運營證件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
巡游出租汽車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3分 | 1.未按規定安裝、設置、噴涂、張貼出汽車經營標志標識(標志燈、經營者標識、價格標簽和服務及監督電話號碼、禁煙標志、公益廣告等)的車輛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
2.運營時在車內吸煙、嚼檳榔或進食有異味食物的。 | |
3.向車外拋物、吐痰的。 | |
4.未按規定著裝、儀表不整的。 | |
5. ①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時車容車貌不整潔的:②車內臟亂有異味的;③座套不清潔或不及時換洗的;④車內有果皮、檳榔、紙屑、灰塵等的;⑤車頂墻布破損油污,腳墊及地板膠不干凈、不完好的;⑥儀表臺放置與運營無關的墜飾物,抹布、茶杯等物品擺放無序的;⑦后窗臺亂堆放物品及后備箱臟亂差、不整潔、照明燈無效、開啟裝置不完好及有其他影響后備箱內部整潔的;⑧車輛未及時清洗的;⑨車身有嚴重凹陷(超過10平方厘米)的;⑩車身銹斑、脫漆(超過10平方厘米)的;?車輛待噴漆上路運營的;?車輛保險杠、車窗玻璃、燈罩有脫落、錯位、破損的;?車窗玻璃開啟不自如,貼有色太陽膜的;?輪轂蓋不齊全完好整潔及有其他影響車身整潔現象;?擅自張貼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廣告、標語的; | |
巡游出租汽車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3分 | 6.服務監督卡液晶顯示屏不能正常使用或不開啟時營運的。 |
7.未按乘客意愿使用音響和空調等設施設備的。 | |
8.未使用文明用語及乘客上車未主動問好的。 | |
加分項目 | 1.駕駛員有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死扶傷、助人為樂等先進事跡,受到市級主流新聞媒體表揚的,獎勵5分;受到省級主流新聞媒體表揚的,獎勵10分;受到國家級主流新聞媒體表揚的,獎勵20分。 |
2.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義務服務等社會公益活動行為的獎勵3分。 |
醴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發